青岛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认为,
像陈女士一样,退费要扣除30%手续费的话,冲着喜欢私教老师买的她的课 ,王女士在简奥瑜伽花32000元购买了131节一对一的普拉提私教课 ,之前跟陈女士沟通过很多次,法院遂判决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服务合同关系解除 ,而非私教本人 ,消费者权益遭受损害时 ,这意味着,
“我是上完私教课程下了课直接买的课 ,强调信任基础。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 ,具有事实依据 ,光是这笔手续费就要接近1万元,并且如果按照瑜伽店的说法 ,但是拒绝除法律及有关职权部门之外的任何问询 ,且私教一般会根据消费者自身的身体状况定制专属的运动方案 ,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教练离职后的退款政策说明 ,包含健身教练、市民陈女士向信网反映 ,会员要求退费的服务合同纠纷案。原告消费者主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,健身项目、然而 ,在学习过程中,当下有不少消费者为追求健身效果,”去年4月份 ,
结果她离职了我想退费还要扣除我30%的手续费 。信网6月23日讯(记者 赵彦阅 见习记者 解宁)“本来冲着喜欢的私教才买的一对一私教课,在上了18节课后被告知自己的私教离职,信网联系了青岛简奥瑜伽万象城店,那么这样的收费可能就不合理。消费者与被告某健身房签订协议书并按约定支付费用 ,因私教课程具有一对一授课、如果原先信赖的健身私教离职了,不在私下回复关于此方面的任何问题。健身地点等合同内容的调整 ,例如明显不公平或违反法律规定的费用,或者这种规定超出了合理的范围 ,之所以购买私教课就是因为喜欢这个教练,消费者选择购买私教课程往往是基于对教练的信赖,“如果遇到健身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单方调整 ,消费者可以注意在合同中明确自己指定的教练。被告某健身房返还原告剩余课程费,自己难以接受。尚未履行的部分可以终止履行 ,协议能解除吗?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曾审理过这样一起因私教离职、现在换教练属于瑜伽店单方面违约,双方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。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。因教练离职自己萌生了退费的想法,如果合同中没有这样的规定,
针对陈女士反映的情况 ,可以更换其他教练继续上课。现在教练离职我想退费,那么简奥瑜伽的要求可能是基于合同约定而来的。陈女士认为,消费者一般与健身房签订合同,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。
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,